2000年-2015年 走向“展廳文化”——視覺藝術形式塑造階段 進入展廳的新型生態后,書法家們痛苦地發現:原有古典式的書法觀四處碰壁,遭遇了極大的困惑和挑戰。大量書法愛好者狂熱投入到書法當中,于是,判高下定優劣辨雅俗便成了所有書法展覽當務之急的工作目標,于是就有了投稿規則,有了評審和評委會的組成。為了競技,為了盡可能地爭勝,除了技術上寫得好以外,還必須提高書法作品的觀賞性,才能嶄露頭角。所以書法家們開始在選取色紙、多鈐印章上下功夫,甚至過分追求制作與拼貼以求有耳目一新的形式感。此階段的主題是——展覽比賽的生存空間,是書法作品視覺形式追求和創作行為選擇的根本理由。 1999年至2000年以后,進入展廳的新型生態后,書法家們逐漸痛苦地發現:原有古典式的書法觀四處碰壁,遭遇了極大的困惑和挑戰。 首先,是書齋雅玩意識面對展廳文化的嚴重水土不服。以書法展覽和展廳這個公共藝術空間作為書法生存的關鍵平臺:在藝術上要“為人民服務”“以人民為中心”,進入展廳為公眾所關注,當然是順理成章的。在書齋里是為自己和兩三友好服務,而美術館展覽廳是公共空間,上至達官貴人富豪大佬之儔,下至販夫走卒引車賣漿之流,只要是市民、公民、人民,眾生平等,人人得而進入之觀賞之。因此,從書齋到展廳的書法,從邏輯上說,正是最“以人民為中心”的選擇。我們有什么理由去拒絕呢? 但“展廳文化”作為一種空間規定、體制創新,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國門大開的風潮籠罩下,卻是有它自己的運行邏輯的——必須直面書法大眾的投入和狂歡的需求。漢字人人會寫,過去或許會寫鋼筆字,只要膽子大敢拿毛筆在宣紙上寫,就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是書法家。幾十萬上百萬愛好者的狂熱投入,在藝術上倘若沒有約束,書法藝術的精華會被徹底淹沒在蕓蕓眾生的汪洋大海之中。于是,判高下定優劣辨雅俗,便成了所有書法展覽當務之急的工作目標,于是就有了投稿規則,有了評審和評委會的組成。 但一旦要評高下,有入選、入展、評獎還有一、二、三等獎的等差設置,當然更多的必然是遭到落選淘汰的作品,誰上誰下,誰獲獎誰參展,互相之間當然就有了一種競爭關系。五萬件投稿作品,只有一千件入選,入展比是50:1;獲獎作品一般20件,獲獎比是2500:1。這樣激烈的競爭,才是“展廳時代”我們必須面對無法回避的游戲規則和嚴峻事實。就像奧運會一樣,冠軍只有一個,沒有競爭,那是群眾健身操。 為了競技,為了盡可能地爭勝,于是除了技術上寫得好以外,還必須提高書法作品的整體觀賞性,才能嶄露頭角,脫穎而出,讓公眾喜歡,吸引他們注目,以增加獲勝的概率。于是書法家們在創作時絞盡腦汁想新招兒。但問題是:書法技巧在一定積累下是穩定的,不會每天變一個樣式,那就只能在選取色紙、多鈐印章上下功夫,甚至過分追求制作與拼貼以求有耳目一新的形式感。我們今天異口同聲批判形式至上和拼貼制作,殊不知從根本上說,這正是我們的評審和評優評獎的舉措導致競技爭勝所造成的。要想糾正它很容易,只要停止評審,書法作品馬上就會改觀。但沒有評審,沒有優勝劣汰,難道一個展覽要展出五萬件作品? 尤其是在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間,走向“展廳文化”還意味著主客體角色的位移。過去是書齋獨處時代,書法家是主體,故爾書法家說了算:書法家有名則作品必好,必受追捧,所謂“名人字畫”即謂此也。但一進入“展廳時代”,唯有作品獨立突顯,而書法家卻隱至幕后。觀眾在展廳只見書法作品不見人(書法家),而恰恰他們是評判作品優劣有無價值的主角。于是,從“書家至上”(創作發出者)到“受眾至上”(觀眾欣賞者),我們看到了一個幾千年來書法史上最革命性的顛覆。 作品成敗開始受制于客觀。參展當然不想“敗”,而要“成”,就必須專注于作品,與書家身份地位名望的關系不再有決定性的直接關系了。即使是名不見經傳的后學之輩,只要努力打造好作品,誰都有可能異軍突起,脫穎而出,一鳴驚人。為了這一點,書法作者們開始嘔心瀝血:筆法當然極重要,風格的經典性很重要,這些本來書法里都有,可以沿襲舊軌,老調新彈,但展廳中所需要的視覺形式的新穎,卻是過去書齋時代且沒有的,而又是“展廳文化”時代之競技爭勝所不可缺少的。于是大家專心投入,不遺余力。只不過,筆法風格古來即有之,而形式塑造和作品獨立甚至追求不同凡響的“制作”效果,則是新的“展廳文化”所催生出來的新做法,古來無之,故爾最初一段時間我們看不習慣而已。但書法作者雖然不習慣,而觀眾卻喜聞樂見,樂于追捧,為什么不能“以人民(觀眾)為中心”而要深惡痛絕地拒絕它呢? 2000年之后,書法日益注重“形式”的價值。從技法的連綿明清調即狂草風,到小楷風、章草風,到西域殘紙風、“二王”風、北碑風等,我們看到了稱之為是“流行書風”的10多年書法時尚的形式(風格)轉換。而在2010年為界的前后5年之間,則更是集中出現了染色做舊、拼貼制作、多鈐印章幫襯,乃至直接仿竹木簡形制、仿碑刻拓片形制和古刻閣帖形制的各種手法的創作現象,令人眼花繚亂。當然,因為書法家們沒有經過事先的培訓和研究,倉促上馬,其中當然有大量的低劣庸俗之作,因而受到了書法界許多人的批評和抵制,但不也有幾萬件低劣之作被淘汰了嗎?如果站位高一點,客觀思考一下:這些被統稱為“制作”的部分,難道不正應該是書法創作的一部分?甲骨契刻、金銅冶鑄、石碑鐫刻、色紙拼接,古來都有,我們并沒有什么異樣感,為什么今天卻成了禁區?本來只要有助于書法的擴大影響增加其美感,大眾喜愛,任何手段都可以被平等地使用,何必沿襲舊觀念自設桎梏自縛手腳?如果有做舊染色水平不高或制作低俗的作品,完全可以用展覽評審的正當程序和評優汰劣的方法,像評審書寫性作品中的低俗作品一樣遭到篩選出局。亦即是說,在“展廳文化”的大時代進程中,我們對于書法創作形式中任何可能的塑造手段,其實都不應該拒絕而是張開懷抱迎接之。但無論是書寫還是裝飾,制作還是創作,只要是低水平,都應該被淘汰;而對于高水平的作品,無論創作也好制作也罷,都不應該被歧視而應受到足夠的尊重。其理由很簡單,書法美是要在展覽廳里供人欣賞的。故爾,我們在此階段給出的主題是——展覽比賽的生存空間,是書法作品視覺形式追求和創作行為選擇的根本理由。 (2015年至今) “同頻共振”——表現時代主題內容階段 2015年以后至今的3年間,書法創作觀念又經歷了一個相當大的方向性轉變——開始特別強調書法藝術的“文化屬性”,并對書寫文辭錯謬、書法家國學修養低下、書法中的錯別字頻現等問題進行了痛切的反思,推出了一系列十分有效的舉措。這一階段的主題為——以文化為引領,與時代相伴而行:創作思想和作品主題內容的引領、表達及檢驗。 其實早在10多年前,書法界已經意識到文化屬性的問題。只關注于技巧的高下,使書法創作越來越成為一種“炫技”——只憑技術較高下:于形式塑造既缺乏擴展探索的熱情,于書寫文辭更是漠不關心。而且在用字方面,錯漏衍誤、繁簡混雜,尤其是不通篆法和錯別字疊出,已成時代痼疾。而對于書法作品的文辭內容選擇,也是拿現成的古詩詞文章一抄了之。一個筆墨優良的書法家,在傳統文化比如古文修養方面極可能是一個“文盲”級人物。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,中國書法界即已有“學院派書法”強調“主題先行”,中日共同舉辦的“自作詩書法展”堅持每年舉行。其后在2009年前后,亦有“意義追尋”“閱讀書法”之提倡。但之所以強調,恐怕正是因為薄弱和稀缺。之所以要特意呼吁這些,正說明在書法界長期以來,對主題、意義、閱讀等文辭內容,書法家們是漠不關心的。當時的提倡,也只是空谷足音,孤掌難鳴,范圍狹隘,僅僅處于個人的實驗行為之中。 2015年之際,書法界開始視文化(而不是技能)為頭等大事,進行了一系列工作部署:如中國書協針對中青年作者開設“國學班”進行文化專題培訓;在全國展事評審和“蘭亭獎”評獎以及“現狀與理想”創作批評展中,都專設文字文辭審讀之環節,表明了今天書法界已經有了新的價值取向,有了清晰的風向標。過于繁復的“形式追求”被明示制約,沉湎于技法的炫技也被視為匠作。書法的文化基因在百年以后被再次激活,尤其是強調書法藝術相較于繪畫、音樂、戲劇、舞蹈等,擁有得天獨厚無人可及的漢字基因和作為思想載體和文明教化的“文辭內容”,在當代書法中被再次作為重要一翼,甚至是主要一翼來對待,并構成了前所未有的事實上的“半壁江山”。這種銜接古今幾千年的文化意識,代表了從最初強調技術和風格,到進入“展廳文化”的形式塑造和表現以來,書法在新的歷史階段對自己的發展目標提出了新的文化要求。書法寫的是漢字,它天然地具有明確的傳統文化屬性。但在清末民初書法被新文化運動和鋼筆字所取代、又在進入“展廳時代”之后,它成了“炫技”的藝術語匯和技巧大比拼,這當然對書法從文人意識走向藝術家立場而言是必須的,有明顯積極意義。但由此而導致文化基因大量水土流失,顯然不是書法發展的正常選擇。因此,今天我們大聲疾呼書法創作諸要素中,文字、文辭、文史、文化、文明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,其實這正是一種審時度勢細密分析之后的糾偏之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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